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規范政府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行為,實現便利、高效服務和有效管理,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投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企業使用自己籌措資金的項目,以及使用自己籌措的資金并申請使用政府投資補助或者貸款貼息等的項目。
項目申請使用政府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的,企業應當在履行核準或者備案手續后提出資金申請報告。
第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為本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對項目履行綜合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政府其他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職責分工,對項目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第四條 根據項目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準管理或者備案管理。
對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實行核準管理。對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第五條 實行核準管理的項目范圍以及核準機關、核準權限,執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罚ㄒ韵潞喎Q《核準目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項目核準范圍、核準權限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核準目錄》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研究提出,報省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并根據情況適時調整。
未經省政府批準,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調整《核準目錄》確定的核準范圍、核準機關和核準權限。
第六條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備案。
省政府授權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制定我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實施細則,明確備案范圍、備案機關及其權限、備案方式、備案信息、備案流程、辦理時限等。
第七條 依據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具有項目核準權限的行政機關統稱項目核準機關。項目核準機關對項目進行的核準是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行政許可所需經費應當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依據國務院專門規定和省政府規定具有項目備案權限的行政機關和單位統稱項目備案機關。
第八條 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應當依法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及其他行政機關不得非法干預企業的投資自主權。
第九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對項目進行核準或者備案,不得擅自增減審查條件,不得超出辦理時限。
第十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遵循便民、高效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制定并公開服務指南,列明項目核準的申報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審查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列明項目備案所需信息內容、辦理流程等,提高工作透明度,為企業提供指導和服務。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級政府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項目核準、備案機關的監督制度,加強對項目核準、備案行為的監督檢查。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對企業從事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項目核準、備案、建設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向有關部門檢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十二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項目核準、備案通過河南政務服務網—河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實行網上受理、辦理、監管和服務,實現核準、備案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監督。
項目審批依托在線平臺實行并聯審批,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前置事項外,各環節審批事項不得互為前置。
第十三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統一使用在線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
項目通過在線平臺申報時,生成作為該項目整個建設周期身份標識的唯一項目代碼。項目的審批信息、監管(處罰)信息,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信息,統一匯集至項目代碼,并與社會信用體系對接,作為后續監管的基礎條件。
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在線平臺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有關規定將核準、備案結果予以公開,不得違法違規公開重大工程的關鍵信息。
第十五條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標準以及資源開發、能耗與環境管理等要求,依法辦理項目核準或者備案以及城鄉規劃、土地使用、環境保護、文物保護、能源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其他相關手續,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報送相關信息。
第十六條 對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實施的項目核準、備案行為,相關利害關系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章 項目核準的申請文件
第十七條 企業辦理項目核準手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取得依法應當附具的有關文件后,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報送。
第十八條 組織編制和報送項目申請報告的企業,應當對項目申請報告以及依法應當附具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十九條 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基本情況;
?。ǘM建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等;
?。ㄈ╉椖抠Y源利用情況分析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分析;
?。ㄋ模╉椖繉洕蜕鐣挠绊懛治?。
第二十條 項目申請報告可以由企業自行編寫,也可以由企業委托具有相關經驗和能力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企業或者其委托的工程咨詢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公布的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和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公布的行業示范文本要求編寫項目申請報告。
工程咨詢機構接受委托編制項目申請報告,應當做到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對其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負責。
第二十一條 企業在報送項目申請報告時,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附具以下文件:
(一)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自然資源部門明確可以不進行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的情形除外);
?。ǘ┓?、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的其他相關手續。
第三章 項目核準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二條 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企業應當通過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轉送項目申請報告。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企業應當分別通過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省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向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轉送項目申請報告。新建運輸機場項目由省政府直接向國務院、中央軍委報送項目申請報告。
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省轄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本級政府所屬企業可以選擇直接報送或者通過本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轉送項目申請報告,其他企業應當通過下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轉送項目申請報告。由省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省屬企業可以直接報送項目申請報告,其他企業應當通過下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轉送項目申請報告。由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本級政府所屬企業可以選擇直接報送或者通過本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轉送項目申請報告,其他企業應當直接報送項目申請報告。
第二十三條 項目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項目核準機關應當予以受理。
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在收到項目申報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企業補充相關文件,或者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項目申報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項目核準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報材料,都應當出具加蓋本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受理申報材料的,書面憑證應當注明項目代碼,企業可以根據項目代碼在線查詢、監督核準過程和結果。
第二十四條 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從以下方面對項目進行審查:
?。ㄒ唬┦欠裎:洕踩⑸鐣踩?、生態安全等國家安全;
?。ǘ┦欠穹舷嚓P發展建設規劃、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
?。ㄈ┦欠窈侠黹_發并有效利用資源;
?。ㄋ模┦欠駥χ卮蠊怖娈a生不利影響。
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全省統一的審查工作細則,明確審查具體內容、審查標準、審查要點、注意事項以及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后果等。
第二十五條 項目核準機關在正式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后,需要評估的,應當在4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進行評估。項目核準機關在委托評估時,應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提出評估重點,明確評估時限。
承擔項目申請報告編制任務、行業(部門)審查任務以及與該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單位、行業(部門)審查咨詢機構、企業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者負責人為同一人等重大關聯關系的工程咨詢機構,不得承擔該項目的咨詢評估任務。
項目評估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項目情況復雜的,履行批準程序后,可以延長評估時限,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詢機構應當在項目核準機關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評估報告,并對評估結論承擔責任。
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將項目評估報告與核準文件一并存檔備查。評估費用由委托評估的項目核準機關承擔,評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收取企業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 項目涉及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或者項目所在地政府職責的,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商請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或者項目所在地政府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逾期沒有反饋書面審查意見的,視為同意。項目申請報告通過本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或者項目所在地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轉送的,視為行業管理部門和項目所在地政府已經出具書面審查意見。
第二十七條 項目建設可能對公眾利益構成重大影響的,項目核準機關在作出核準決定前,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相關部門對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用地、環境影響、移民安置、社會穩定風險等事項已經進行實質性審查并出具了相關審批文件的,項目核準機關不再就相關內容重復征求公眾意見。
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可以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除項目情況特別復雜外,專家評議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 項目核準機關可以根據咨詢評估意見、行業管理部門和項目所在地政府意見、公眾意見和專家評議等,要求企業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或者對有關情況和文件進一步澄清、補充。
第二十九條 項目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不符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等要求的,項目核準機關可以不經過委托評估、征求意見等程序,直接作出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三十條 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在正式受理申報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或者向上級項目核準機關提出審核意見。項目情況復雜或者需要征求有關單位意見的,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核準時限,但延長的時限不得超過4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企業。
項目核準機關需要委托評估或者進行專家評議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但應當書面告知企業。
第三十一條 項目符合核準條件的,核準機關應當對項目予以核準并向企業出具核準文件。項目不符合核準條件的,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出具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并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項目核準文件和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的格式文本,參照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制定的格式文本執行。
項目核準機關出具項目核準文件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應當抄送同級行業管理、自然資源、水行政管理、生態環境、節能審查、文物保護等相關部門和下級機關。
第三十二條 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制定內部工作規則,不斷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三條 取得核準文件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原項目核準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原項目核準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ㄒ唬┙ㄔO地點發生變更的;
(二)投資規模、建設規模與核準文件相比變化超過30%以上的;
?。ㄈ┙ㄔO內容與核準文件相比變化較大的;
?。ㄋ模╉椖孔兏赡軐洕⑸鐣?、環境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
?。ㄎ澹┬枰獙椖亢藴饰募幎ǖ膬热葸M行調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第三十四條 項目自核準機關出具項目核準文件或者作出同意項目變更決定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企業應當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項目核準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延期開工建設的決定,并出具相應文件。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2年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項目核準文件或者同意項目變更決定自動失效。
第四章 項目備案
第三十五條 對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應當在開工建設前按照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項目備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通過在線平臺將下列信息告知備案機關:
?。ㄒ唬┢髽I基本情況;
?。ǘ╉椖棵Q、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
(三)項目總投資額;
?。ㄋ模╉椖糠袭a業政策聲明。
企業應當對備案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六條 備案機關收到企業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告知的信息后,應當查看信息是否齊全,信息齊全且屬于本備案機關管轄權限的即完成備案;不屬于本備案機關管轄權限的,不予備案。企業告知的信息不齊全的,備案機關應當通過在線平臺一次性提醒和指導企業補正,補正后即完成備案;拒不補正的,不予備案。
項目備案相關信息通過在線平臺在相關部門之間實現互通共享。
企業需要備案證明的,可以通過在線平臺自行打印或者要求備案機關出具。
第三十七條 項目備案后,項目法人發生變化,項目建設地點、規模、內容發生較大變更,或者放棄項目建設的,企業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及時告知項目備案機關,并修改相關信息。
第三十八條 備案機關發現項目屬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或者依法應當實施審批、核準管理,以及不屬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情形的,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及時告知企業予以糾正或者依法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并通知有關部門。
第三十九條 項目自備案后2年內未開工建設或者未辦理任何其他手續的,企業如果決定繼續實施該項目,應當通過在線平臺作出說明;如果不再繼續實施,應當撤回已備案信息。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 上級項目核準機關、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項目核準、備案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項目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十一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和行業管理、國家安全、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節能審查、水行政管理、金融監管、應急管理、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強對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環保要求等,對項目進行監管。
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節能審查、水行政管理、應急管理、行業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項目進行監管。
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原則,依法獨立審貸。
審計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申請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項目以及其他公共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項目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通過在線平臺登記相關違法違規信息。
第四十三條 各級項目核準、備案機關的項目核準或者備案信息,以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節能審查、水行政管理、應急管理、審計等部門的相關手續辦理信息、審批結果信息、監管(處罰)信息,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實現互通共享。
第四十四條 項目開工前,企業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并登錄在線平臺報備項目開工基本信息。項目開工后,企業應當按年度在線報備項目建設動態進度基本信息。項目竣工驗收后,應當在線報備項目竣工基本信息。
第四十五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對項目的現場核查可以自行開展,也可以發揮工程咨詢等機構的專業優勢,以委托第三方機構的方式開展。
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現場核查的,應當建立核查機構名錄,制定核查工作規范,加強對核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現場核查經費由委托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相關信息列入項目異常信用記錄,并納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
?。ㄒ唬斏暾堔k理項目核準但未依法取得核準文件的;
?。ǘ┨峁┨摷夙椖亢藴驶騻浒感畔ⅲ蛘呶匆婪▽㈨椖咳啃畔⒏嬷獋浒笝C關,或者未將已備案項目信息較大變更情況告知備案機關的;
?。ㄈ┻`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擅自開工建設的;
(四)未按照批準內容組織實施的;
?。ㄎ澹┪窗凑毡巨k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基本信息,或者報送虛假信息的;
?。┢渌`法違規行為。
第四十七條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企業、工程咨詢評估機構及其人員、參與評議的專家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條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利用自有資金、不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企業投資項目進行管理。
個人投資建設項目參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國防科技工業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根據工作需要,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具體行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實施細則。
第五十條 本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