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旨在通過實施十項措施,加快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兑庖姟分赋觯沂袑搩灠l展環境,扶持我市建筑業企業做優做強,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吸引優質建筑業企業來宛發展,取長補短、融合提升;提升質量效益和服務效能,營造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到“十四五”末,力爭建筑業產值增速持續保持在15%以上,全市建筑業總產值達到3000億元以上;培育建筑業綜合資質企業5家,甲級總承包資質企業達到50家以上;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咨詢,培育具有總承包綜合管理能力和全過程咨詢企業的骨干企業20家以上。
鼓勵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
鼓勵建筑業企業跨行業、跨專業兼并重組,支持國有企業、投融資公司與施工企業設立混合所有制建筑業企業,形成一批在資金、裝備等方面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南陽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對我市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綜合資質的,給予升級獎勵200萬元;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甲級或勘察設計企業晉升為綜合甲級的,給予升級獎勵100萬元;勘察設計企業晉升行業甲級或工程監理企業晉升為綜合資質的,給予升級獎勵50萬元。
實施新型工程組織管理模式
貫徹落實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提升企業工程總承包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培育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支持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向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轉型,培育一批具有先進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企業投資項目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及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及全過程工程咨詢。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加大對建筑產業科研投入的扶持力度,組織建筑業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建設科技項目研發,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加大科技投入,積極申報科技專項,強化產學研用結合,促進建設行業科技進步。對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獎的,給予一次性創新獎勵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以上創新獎勵;對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以上創新獎勵;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給予一次性創新獎勵2萬元。設立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科技創新、標準完善、試點示范、產業基地宣傳培訓等。
優化資質審批流程
進一步優化資質審批流程。按照相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市域外甲級以上總承包企業和本地甲級以上總承包建筑業企業,在我市權限內,可依申請給予企業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市域外施工總承包綜合資質企業遷入我市,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300萬元;市域外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遷入我市,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萬元;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總部遷入南陽市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萬元、50萬元,并對其過渡性辦公用房、人才引進落戶和住房保障等予以支持。
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
支持企業拓展市域外市場,以建設河南省副中心城市為契機,鼓勵我市規模以上企業“走出去”。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協會要為建筑企業市域外承攬工程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對外向型企業在評優評先中給予傾斜,承建的外地項目榮獲省級以上獎項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本地獎勵政策。我市建筑業企業在市域外年度完成產值超10億元、建筑業稅收納入南陽本地的,給予獎勵100萬元;在市域外年完成產值超5億元、建筑業稅收納入南陽本地的,給予獎勵50萬元。
鼓勵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
對年產值30億元以上或年納稅1億元以上的,給予總額200萬元獎勵;對年產值20億元以上或年納稅6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總額100萬元獎勵;對年產值10億元以上或年納稅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總額50萬元獎勵。
健全完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綜合標的評標分值信用項,應采用處于有效期內的南陽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對應分值分別是AAA為4分;AA為3分;A為2分;B為0分。
信用評價結果為AAA級的建筑業企業在參加政府采購、國有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時予以應用;鼓勵非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優先選用AAA級建筑業企業承攬業務;對評價為AA級以上的建筑業企業,在投標保證金、農民工工資、工程款支付、履約保證、質量保證等費用給予減免。
支持企業創建優質工程
對我市建筑企業主創“詹天佑獎”“魯班獎”等國家行業最高獎的,由注冊地政府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主創“中州杯”“市政金杯獎”等省級獎項的,由注冊地政府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本行業獎項的,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指標。
加強筑巢引鳳政策落實力度
經認定的新設立總部企業,在南陽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自認定之日第2年起,首次購置總部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1%每年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經認定的新設立總部企業,在南陽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租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自用辦公用房租賃合同金額的50%給予補助,最多不超過5年,總補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
支持南陽市建筑業企業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對培育、引進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給予相應的生活補貼,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支持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建筑工人培訓的主體責任,支持規模以上建筑施工企業建立企業培訓中心,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評價補貼。打通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最大限度釋放和激發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持續改善建筑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將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宛創業、就業的建筑工人納入住房保障范圍,探索適應建筑業特點的公積金繳存方式,推進建筑工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加大政策落實力度,著力解決符合條件的建筑工人子女城市入托入學等問題。